河南省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实施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公告
为做好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》(豫政[2009]61号)和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豫政[2009]83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就实施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时间
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:制造业、建设和服务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,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。申报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。
二、申报条件
1、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,具有法人资格,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;
2、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,质量管理体系健全,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,提供近三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(约3万字);
3、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。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,其质量水平、经营收入、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,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,未发生质量、安全、环保等责任事故;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;
4、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,品牌优势突出,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;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、驰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;
5、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,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,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。
6、应获得省、市有关主管部门推荐。
三、评审标准
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(GB/T19580)》。
四、申报和评审要求
1、申报。凡符合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,在自愿的基础上,填写《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书》,向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申报。
2.受理。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,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,告知受理结果,并提交至相关专家评审组;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,秘书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。
3.评审。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GB/T19580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要求负责组织评审。
4、审定表彰。对获得省长质量奖的单位,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告,并向获奖单位颁发省长质量奖奖牌(奖杯)、证书和奖金。
五、有关事宜
1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。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经相关部门推荐,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。
2、《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书》在河南质量信息网(网址:www.haqi.gov.cn)网站上发布,相关部门、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。
联系单位: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(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)
联系电话:0371-65928604/65928603,联系人:宋松林、王文军
地址:郑州市花园路21号, 邮编:450008
河南省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附件: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书
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